人才租赁服务是丹阳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的需求,推出的新的人才服务项目。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我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我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要求,经过筛选确定租赁人员。用人单位和我公司签订用人协议是一种劳务关系。我公司与租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租赁期间用人单位和租赁人员不发生人事隶属关系。
 
 
1)人事管理便捷:租赁企业做到“用人而不管人”,人才包退包换轻松找到理想人才。用人单位可省  掉专人对人员管理;
2)可以节约成本:经过综合核算,单位租赁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支出大大降低;
3)可避免人才流失:用人单位不会担心“跳槽”,让人才由“为我所有”发展到“为我所用”。省去  长期留养人才高薪资,减少企业负担;
4)可减少人事(劳动)纠纷: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机构 签订用人协议。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与租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避免用人单位直接与租赁人员人事(劳动)关系的纠纷;
5)可转移企业的风险:人力资源公司与租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来讲手续简、见效快,风险少、也更规范。
 
 
1)租赁咨询:帮助企业了解人才租赁,解答相关问题,根据企业具体要求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
2)合同管理:依法与租赁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合同进行鉴证;
3)手续办理:按规定办理租赁人员的合法用工手续;
4)薪酬发放:与企业协商制定薪酬标准,并负责发放、扣缴个人所得税;
5)社会保障: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6)员工培训:根据企业需求,对租赁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7)年度考核:每年度对租赁人员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归档;
8)纠纷处理:协助用人单位处理租赁人员与企业发生各种人事和劳动纠纷。

 
 
1)供求双方彼此介绍情况,达成初步意向;
2)根据双方深入洽谈沟通,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及需求,制定租赁方案提交给客户;
3)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人才租赁协议,同时与租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经有关部门鉴    证生效;
4)按照合同规定,双方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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