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社区矫正工作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3名,岗位均在乡镇司法所。
二、招聘条件
1、丹阳市常住户籍人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要求: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证明人姓名及电话)。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矫正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相关工作。
三、录用及薪资待遇
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组织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结果,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录用后,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 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不合格直接解除劳动关系。基础月薪2600元,年终根据绩效考核予以奖励,并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丹阳人才市场二楼服务大厅(云阳路32号,云阳大桥下)。
4、报名需要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注意事项:
(1)本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除原件外恕不退还。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人员。
报名联系电话: 86571196(人才市场)
86519771(司法局组织人事科)。
丹阳市司法局
2018年8月2日